汉台区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名单
2023-03-06T16:03:47+00:00
关于全区2023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公告公示
2023年2月13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关于印 2016年11月1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 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办函〔2016〕168号 2016年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5月19日 洋县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 序号 源头企业名称 所在地 (镇村) 货物种类 运输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法人 联系方式 1 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 汉中市洋县谢村镇 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洋县人民政府
五华区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公示
2022年4月19日 五华区 2022 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企业) 公示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车辆超限 2021年12月15日 五是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账。 六是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共同加强对重点 关于公示2021年度揭阳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通告通知公告2021年5月7日 关于经开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 关于经开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石嘴山市货运源头治超单位(企业)名单的公示石嘴山
2022年2月14日 关于石嘴山市货运源头治超单位(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09:31 来源: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 2021年9月28日 为深入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的规定,经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2022年8月10日 货物装载源头是指:矿山、钢铁、水泥及水泥制品、有色金属制品、重型装备等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砂石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大宗物资贸易市场等物料装载场地;码头、货运站场等货物集散地。 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装载配载的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公路货运车辆超限
五华区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公示
2022年4月19日 五华区 2022 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企业) 公示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 2020年5月13日 经十七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条 为有效治理道路货物超载超限运输,规范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货物 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6月8日 我办汇总了南宁市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附件)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好相关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关于公布南宁市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2022年公示
市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的
2020年5月11日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防止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2020年6月29日 为落实全市源头企业及重型车辆管控会议精神,根据交通部门职责,按照“决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效果一次呈现”的要求,我局对重型车辆管控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制定如下管控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货运物流企业管控。 全市共有货运物流企 遵化市交通运输局源头企业管控方案澎湃新闻The Paper2020年2月24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和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
【一般公示】关于全区2023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2023年2月13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 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将港口码头企业纳入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的通知》(通治超办〔2022〕40号)文件精神 2022年2月14日 关于石嘴山市货运源头治超单位(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09:31 来源: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自 关于石嘴山市货运源头治超单位(企业)名单的公示石嘴山 2021年9月28日 为深入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的规定,经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五华区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公示
2022年4月19日 五华区 2022 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企业) 公示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 2022年6月2日 我办汇 总了南宁市 2022 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附件)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好相关监 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 关于公布南宁市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通知公告 2020年5月13日 经十七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条 为有效治理道路货物超载超限运输,规范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货物 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和田地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管理公开
2022年5月24日 关于2022年度和田地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站、矿、场,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关 2020年5月11日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防止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的 2020年6月29日 为落实全市源头企业及重型车辆管控会议精神,根据交通部门职责,按照“决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效果一次呈现”的要求,我局对重型车辆管控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制定如下管控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货运物流企业管控。 全市共有货运物流企 遵化市交通运输局源头企业管控方案澎湃新闻The Paper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
2020年4月8日 条 为加强全市道路货运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道路货运源头监管责任,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 2020年2月24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和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 2023年2月13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 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将港口码头企业纳入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的通知》(通治超办〔2022〕40号)文件精神 【一般公示】关于全区2023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